问: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中央财政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
我们了解到,由于去年秋季学生的教科书费用已经交纳,那么退费的工作将如何开展?
答:从2007年秋季开始,中央财政免费教科书政策覆盖扩大到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每年增加支出130多亿元。去年中央财政资金已经全部下达。当前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和教育部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及时足额落实和下达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下达中央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对于2007年秋实际收取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高于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安排资金,予以补足,并与中央资金同时下达。省级财政部门要统筹落实好资金,县级财政部门要在收到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足额下达到学校。
二是要限期退还学生已交的2007年秋季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退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认真、准确地测算需退还学生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资金,并及时报告财政部门,做好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要对学校领导提出明确要求,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学校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表,认真核实应退资金,确保在收到专项资金后3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交纳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全部如数退还,做到“收多少、退多少”。同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预收2008年春季的教科书费用。
三是要规范操作,加强监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建立专门台账,详细记录退还教科书费用的学生人数、名单、数额以及当事人签收等情况,以备审核和检查。对流动学生的退费工作,尤其要高度重视,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确保落实到人,不得遗漏。学校要通过公示栏、公示墙等方式,将退费政策和退费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省教育、财政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对退费工作进行专项指导和检查,发现有滞留、挪用、克扣、贪污国家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以及弄虚作假的行为,要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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